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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局开展专利导航启动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

hacker2022-07-01 04:18:32最新时事98
本文目录一览:1、区域类专利导航强调什么?2、专利局都做什么工作?

本文目录一览:

区域类专利导航强调什么?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在《纲要》当中讲到:()

A.大数据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驱动力

B.大数据是国家科技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点

C.大数据是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

D.大数据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途径

查看答案

本课讲到,八个园区试点,以专利控制力分析为基础进行大数据分析,为产业发展提供(),()和(),支撑企业规划决策。

A.方向

B.路径

C.定位

D.目标

查看答案

本课指出,()和()启动开展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

A.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B.国家知识产权局

C.法院

D.财政部

专利局都做什么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六)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1.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3.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商务部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

3.与国家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承担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工作。

(二)条法司。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实施申请、受理、授权等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三)战略规划司。拟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审查、注册、登记计划。承担部门预决算和局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基建计划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

(四)知识产权保护司。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商标评审、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五)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强制许可、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六)公共服务司。组织实施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七)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承担相关对外谈判工作。承办相关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相关事项。

(八)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扩展资料:

标志是由五星和英文字母IP组成。

标志的左半部分是由一颗大星和四颗小星构成的红五星图案,象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国家性和权威性。五星对外又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志的右半部分是由英文字母IP演变而来,字母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的字母缩写,体现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范畴和性质,加强了运用于国际范畴时的可识别性。

标志采用红蓝两色相配,红色代表中国,蓝色表示知识和信息。

标志的整体造型稳重、向上,并充满现代感和动感,体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家级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保护知识产权,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稳重向上的感觉,又喻示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整个图案呈椭圆形宇宙星际运行轨道,在浩瀚的宇宙空间,寓意知识的无限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苏州昆山有非法车贷监管部门吗,急求,谢谢

苏州昆山有非法车贷监管部门,就是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2019年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提出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将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即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这5条热线统一整合为12315一条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具体的投诉要求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第十三条 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扩展资料: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和跨区域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参与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及其影响进行调查和提出意见。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放心消费创建有关工作,指导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组织全市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行政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行政检查和处罚。

建立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处置工作。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和出口备案。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特殊食品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和规划,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划,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指导促进全市认证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级市、区(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负责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指导、协调重要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拟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负责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的业务工作、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拟订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和监督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

(十八)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指导服务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组织实施商标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促进商标品牌建设和专利转化运用,推动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统计分析。

(十九)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意,以后投诉举报只需拨打这一个号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专利导航的专利导航试点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有效运用专利制度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我局决定于2013年起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以下简称“试点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和意义

试点工程是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支撑产业科学发展的探索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探索建立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保障有力、专利价值实现对产业运行效益支撑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产业的专利协同运用,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它是专利制度在产业运行中的综合应用,也是专利战略在产业发展中的具体实施,更是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实施试点工程,可以发挥专利信息资源对产业运行决策的引导力,突出产业发展科学规划新优势;可以发挥专利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形成产业创新体系新优势;可以发挥专利保护对产业竞争市场的控制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发展新优势;可以发挥专利集成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的支撑力,实现产业价值增长新优势;可以发挥专利资源在产业发展格局中的影响力,打造产业地位新优势。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利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有效模式。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批专利密集型产业在专利导航下实现升级发展,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产业利润率大幅增加;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企业主导、“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逐步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在若干个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储备初具规模、专利质量整体较高、专利布局科学合理、专利结构明显优化,具有产业发展优势的专利组合;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环境持续优化,资源集聚、价值公允、流转活跃、保护有力的具有产业特色的专利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产业专利分析,把握产业链中关键领域的核心专利分布,以全球视野明晰产业竞争格局、确定产业发展定位。通过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产业决策机制,系统配置优势资源,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增强竞争优势,不断发挥专利在产业发展中的导航作用。

(二)优化产业的专利创造。在产业发展中深入实施专利战略,进一步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利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创造体系;优化经济科技活动中的专利指标,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推动专利质量的提升;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对专利进行科学布局,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专利储备体系。

(三)鼓励专利的协同运用。引导并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市场化、集群化、联盟化、协作化等手段吸引并整合专利资源,实现专利的集中管理、集成运用;依托专利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等,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鼓励以专利资源为纽带,构建企业主导,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利运用协同体,开展协同创新和专利协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运行。

(四)培育专利运营业态发展。指导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专利运营机构,专门从事专利引进、集成和二次开发、转移转化等业务;对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进行储备运营,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形成专利组合并持续优化,开展质押融资、对外许可、投资入股、标准制定及海外维权活动等。引导专利联盟建设,以专利纠纷频发、专利壁垒问题突出、国内企业技术和专利分散的产业为重点,对关键技术领域内的专利进行集中管理、集成运用。

(五)完善专利运用服务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重点产业专利运用基础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服务链条完整的一体化专利运用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开放式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订单式专利研发模式;培育发展专利运营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从发明创意产生、专利申请到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全过程服务业态的发展;培育发展专利投融资服务体系,建立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投融资机制,促进专利投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开展;培育发展专利交易流转服务体系,促进专利技术的集聚和扩散。

(六)构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制定有利于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利用财税、金融、科技、贸易等政策杠杆,促进专利运用和产业发展。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专利运用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财税政策的引导,激励企业增加专利运用投入。运用风险补偿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专利质押贷款规模;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进程,支持骨干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专利运用创新创业活动。

四、实施方式和步骤

(一)实施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分类搭建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平台的方式,以全面带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和实施。具体包括:

1.面向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选取具有产业优势地位、地方政府重点发展、产业专利基础较好的若干个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开展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并实践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到试点工程实施期满,建成10个左右具有区域特色、优势明显、专利密集、布局合理的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通过实验区建设,基本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和专利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高度支撑的工作机制的运行模式。

2.面向行业发展,培育一批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选取具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整体竞争力提升需求急迫、企业间战略合作诉求强烈的若干个行业,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培育工作。到试点工程实施期满,培育20家左右具有产业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单位培育,在部分行业初步形成专利协同运用工作体系,基本实现专利的协同创造、协同运用、联合保护和协同管理。

3.面向市场主体,培育一批专利运营试点企业。选取创新能力强、产业地位突出、专利工作基础好、人力资源具备的企业单位,开展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培育工作。到试点工程实施期满,培育30家左右掌握核心专利、专利运用能力较强、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或者能够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专利运用服务的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通过试点企业培育,形成一批能够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专利组合;专利引进、集成和二次开发、转移转化等专利运营业态发展良好。

(二)实施步骤

试点工程的实施分为启动、培育(建设)和总结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13年4—6月)。

(1)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申报指南(试行)》、《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申报指南(试行)》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申报指南(试行)》。

(2)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和组织有关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或企业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申报工作。

(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复。

2.培育(建设)阶段(2013年7月—2018年6月)。

(1)有关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或企业单位开展培育(建设)工作。

(2)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对培育(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3.总结阶段(2018年7—12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对培育(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提出“专利导航工程”具体方案建议;制定指导性文件,全面启动专利导航工程。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目前已有的各类知识产权协调议事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政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地方政府等采取联合调研、工作会商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加大典型做法和经验的推广力度;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为试点工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大支持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对培育(建设)中的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等给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组建包括专利审查、法律和政策、信息处理和应用、专利情报分析和项目管理等领域专家在内的专家指导委员会,对重大政策、总体规划、方案制定、管理实施和信息化建设等提供咨询;建立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综合研究基地,对工程实施中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等进行跟踪研究;加强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创新,推进现有各类专利服务平台建设的融合发展和工作项目的合力支持。

(三)加强监督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工程实施工作建立跟踪管理工作机制和核心指标年度统计上报制度;会同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对试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动态管理。

怎么理解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27号)要求,按照《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申报指南(试行)》、《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申报指南(试行)》以及《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申报指南(试行)》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和集中评定,现确定中关村科技园区等8个产业集聚区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名单详见附件1),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等5家行业协会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集团)等35家企业为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并原则同意建设(培育)工作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为试点工程从哪几个方面推进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的开展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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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森槿纵遇(2022-07-01 16:03:49)回复取消回复

    365、12331、12358、12330这5条热线统一整合为12315一条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具体的投诉要求如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

  • 只影笑惜(2022-07-01 06:00:21)回复取消回复

    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